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
發文字號:府教特字第1130060306號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2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為提前規劃國中階段進行學術性向分流試探,使國中資賦優異學生能銜接高中分科教學優勢,於114學年度廢除國民中學【一般智能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類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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